DeSisto認為,使問題變得更加復雜的是,目前出現了一些面向SaaS廠商的應用基礎設施服務。這意味著SaaS廠商自己也有可能將“棧底層外包出去”。在這種情況下,就需要SLA來解決問題,而且客戶有必要在這方面把事情搞清楚,一問到底。
Gartner的研究還發(fā)現,與企業(yè)內部的替代方案相比,大型企業(yè)使用SaaS三年后的總體擁有成本反而更高一些。事實上,Gartner發(fā)現,這正是許多企業(yè)拋棄SaaS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DeSisto指出,SaaS存在的另外一個問題與“多重租用”有關。這個詞匯通常用來描述如何共享某項應用服務,但該術語本身并不能做出充分的解釋,客戶必須問題清楚具體有哪些服務是共享的,例如硬件、數據庫、容器或其他任何部件,目的就是要基本了解您所購買的架構。因為客戶必須將很多涉及安全和治理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。
“對于通過互聯網連接執(zhí)行的更為密集的計算而言,SaaS可能不是一種好的選擇。必須要進行延遲測試才能確定某項SaaS應用是否能夠在特定的企業(yè)中工作正常。”DeSisto說。將SaaS應用集成到企業(yè)中需要做大量的工作,而且可能需要執(zhí)行連續(xù)的測試周期才能支持遞增式的SaaS升級。對于擁有多種SaaS服務的企業(yè)而言,您必須沒完沒了地不斷測試才能確保它正常工作。集成是非常困難的。不過目前,許多SaaS應用通過防火墻以批量方式實現了集成。
“令人驚訝的是,到現在為止制訂了SaaS策略的企業(yè)仍是少之又少。大多數情況下,根本沒有所謂的企業(yè)SaaS策略可言。”DeSisto說。他表示,企業(yè)有必要定義好業(yè)務部門與IT部門之間的基本關系,并且解決諸如SaaS應如何使用,誰掌管配置變更管理流程,以及是否向用戶部門收費等問題。(美國《NetworkWorld》供本報專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