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(wǎng)易科技訊 4月26日消息,據(jù)臺灣媒體援引外電報道,蘋果公司的第三位創(chuàng)始人如果1976年沒有退出公司的話,他現(xiàn)在可能擁有150億英鎊的身價,但是他說,自己并不后悔。
以下為臺灣媒體“中央社”報道全文:
為蘋果擬定第一份合約并設計蘋果商標之后,他拿著10%股票換來的1500美元退出公司。如果他在1976年沒有做出這項決定,他現(xiàn)在可能擁有150億英鎊的身價。但是他說,自己并不后悔。
他就是75歲的韋恩羅納德 韋恩(Ronald Wayne),很少人知道他是喬布斯(Steve Jobs)與沃茲尼亞克(Steve Wozniak)之外,第三位蘋果公司創(chuàng)辦人。
英國《每日電訊報》昨天報道,韋恩當年是在加州亞泰瑞(Atari)認識喬布斯,之后才負責寫下合約,讓喬布斯與沃茲尼亞克各取得45%的股權。
韋恩表示,喬布斯要求他買下另外10%的股份,因為他通情達理且公正,萬一喬布斯與沃茲尼亞克相爭不下,他還可以出來當裁判。
當時他設計的蘋果商標是牛頓(Isaac Newton)坐在蘋果樹下,與現(xiàn)在有點不一樣。韋恩說:“我當時就知道這個設計很糟。”
但是兩周內(nèi),韋恩就決定賣股走人。因為他之前在內(nèi)華達州生產(chǎn)銷售“吃角子老虎”,讓他賠了一褲子,花了兩年才把欠債還清。這個慘痛的經(jīng)驗讓他怕了。
韋恩說:“我當時愈來愈老,那兩個人又是初生之犢不畏虎。當時的我趕不上那兩個人的腳步。”
韋恩表示,加入公司數(shù)周,喬布斯拿到100部計算機的訂單并借了1萬5000美元買材料,他就緊張了,擔心又因此負債。他決定賣出持股。
離開公司之后,他繼續(xù)擔任工程師并擁有12種工程專利。他沒變成有錢人,但也沒餓著。
韋恩現(xiàn)在住的房子價值15萬美元,靠著每個月州政府發(fā)的退休金過活,老車開了8萬里舍不得換,還得兼賣古錢郵票來補貼生活。諷刺的是,他到了1996年才買第一部計算機,而且從沒買過蘋果計算機。
如果當年他沒走,現(xiàn)在可能有150億英鎊的身價,躋身世界富豪之列。而喬布斯現(xiàn)在的身價估計只有30億英鎊。
然而韋恩看得很開。他說:“我一直是差一步就會成功的那種人。但如果我努力過的事情成功了,我會很高興。但如果事事心想事成,滿足感可能只有10分鐘,或許我只是在合理化我的失敗,但我滿意現(xiàn)狀。”